更新:2019年3月1日 官方回复
【提问】: 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在该文件实施以前的违规加装IC卡行为,是否需要监督检验;另,一般修理不需要监督检验,未取得制造单位授权或委托的加装行为,是否按照安装未告知进行查处?
【回复】: 不追溯;《特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特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进行书面告知。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19-03-01
2019年2月11日 官方回复
【提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2019)64号文件,对于通知中显示:仅通过电梯轿厢操作箱,层站召唤箱货按钮外围接线方式加装方式属于一般修理。请问电梯轿厢操作箱,层站召唤箱货按钮外围接线如何理解?如果检查中发现某小区电梯加装IC卡系统,主要以下三种情况:
(1)用读卡器的触点,断开轿厢操纵盘上选层按钮或层站外呼按钮的回路,只有通过刷卡后方可使用相应的楼层的按钮进行相应楼层登记或外呼登记;
(2)电梯IC卡系统的读卡器信号仅作为开关 ( 通常所认为的钥匙卡) 或通断信号不被电梯控制系统所采集,乘客刷卡后接通后,电梯仍然按照原呼梯方式运行,任意楼层均可接通;
(3)电梯在制造出厂时已预留了IC卡通讯端口和相关图纸,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加装IC卡控制系统,并按照规定的通讯协议,将IC卡系统的信息经该通讯接口传递给电梯控制系统来实现读卡功能。
上述三种情况如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2019)64号,是否都属于一般修理?
【回复】: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2019﹞64号》规定,第(1)、(2)属于一般修理,(3)属于重大修理。